世譽鑫誠外觀專利無效勝訴
某國內知名白酒企業無效宣告請求人請求對專利權人為天津泰達酒業有限公司的專利名稱為“酒瓶(古法造酒)”的外觀設計專利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北京世譽鑫誠知識產權接受了無效宣告請求人的委托,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了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并參加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口頭審理。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了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
決定要點:
對于酒瓶這類產品而言,瓶體和瓶蓋所表現出的酒瓶整體形狀一般消費者非誠關注,其設計變化會對整體視覺效果產生較為顯著的影響,并且瓶體和瓶蓋的形狀具有較大的設計空間。
涉案專利與對比設計酒瓶整體形狀及圖案設計基本相同,而兩者的區別屬于對酒瓶表面圖案所作出的局部細微變化,并未對整體視覺效果產生顯著影響。因此,涉案專利與對比文件不具有明顯區別。涉案專利不符合專利法第23條第2款的規定
案件結論:
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第22337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北京世譽鑫誠專利代理方取得全面勝利。
案件總結:
本案的關鍵點在于證據的檢索,以及證據與涉案專利的分析比對。經過專業細致的檢索,獲得了與涉案專利相似的證據;而且,無效宣告請求中將涉案專利的各細節部分均與證據作了分析比對,做到了全面分析,為無效涉案專利提供了有力支撐,更加深入的保護了我方代理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