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際商標應該注意什么
1、請求人有必要具有必定的主體資格。請求人應在中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假如沒有,應在中國境內有居處;假如沒有居處,請求人應有中國國籍。非“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的國民,若在中國有其合資或獨資企業,能夠經過商標局提出世界商標注冊請求。另外,臺灣省的法人或天然人均可經過商標局提出世界商標注冊請求。
2、請求世界商標注冊的商標有必要現已在中國啟動必定的商標注冊請求程序。請求人指定維護的國家是“馬德里協議”成員國的,請求世界商標注冊的商標有必要是在中國現已注冊;請求人指定維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的,請求世界商標注冊的商標能夠是已在中國提出注冊請求的商標,也能夠是現已注冊或提出注冊請求的商標。
3、世界商標注冊請求應與國家根底注冊或根底請求內容一起。世界商標注冊請求人的名義應與國內請求人或注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起;商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標完全一樣;所報的產品和效勞應與國內注冊的產品和效勞一樣或許不超越國內請求或注冊的產品和效勞范圍。假如國內請求或注冊的是在不一樣產品或效勞種類的同一商標,在請求世界商標注冊時,可提交一份世界商標注冊請求,將國內所報不一樣種類的產品或效勞按種類順序填寫在該世界商標注冊請求書上。
4、契合必定條件的可聲明需求優先權。請求人在請求世界商標注冊時,假如與國內提出的商標注冊請求相隔時間未超越六個月,那么請求人在提出世界商標注冊請求時,可需求優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5、不予受理的世界商標注冊請求
凡不契合《商標世界商標注冊馬德里協議及其議定書一起實施細則》第六條之1、2、3 或其中一條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該商標世界商標注冊請求。
6、世界商標注冊的有效期滿后,如想持續運用的,應當續展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