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譽鑫誠代理“清華緣”商標異議申請成功
時間:2012-11-20  來源:  作者:北京商標注冊 編輯admin  瀏覽:2904
商標局下發的《“清華緣”商標異議裁定書》,根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十三條規定,裁定:異議人所提異議理由成立,第6921740號“清華緣”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異議人作為享譽海內外的高等學府,使用特定簡稱“清華”由來已久,已成為公眾特指異議人的專有稱謂。異議人將“清華”申請注冊為系列商標,并曾經行政、司法程序兩度認定為“馳名商標”。 被異議人于2008年08月27日,指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第43類的“養老院;旅游房屋出租”等服務,提出第6921740號“清華緣;H”商標申請。異議人引證商標不僅以“清華”為識別要點,而且在同類別注冊有第6515002號商標,包括密切關聯的第41類也有第1225974號商標,并在主營的教育領域獲得過雙重馳名認定。
商標局經審理認定:異議人注冊并使用在“學校(教育)、教育、培訓”服務上的“清華”商標曾被我局認定為馳名商標,被異議商標“清華緣”已構成對異議人馳名商標的摹仿,核準被異議商標注冊使用在其指定服務上容易誤導公眾,致使異議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據此,根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裁定第6921740號“清華緣”商標不予核準注冊。該案作為憑借馳名商標獲得特殊保護典型,足以可見該認定的必要性及其對抗力。
異議人作為享譽海內外的高等學府,使用特定簡稱“清華”由來已久,已成為公眾特指異議人的專有稱謂。異議人將“清華”申請注冊為系列商標,并曾經行政、司法程序兩度認定為“馳名商標”。 被異議人于2008年08月27日,指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第43類的“養老院;旅游房屋出租”等服務,提出第6921740號“清華緣;H”商標申請。異議人引證商標不僅以“清華”為識別要點,而且在同類別注冊有第6515002號商標,包括密切關聯的第41類也有第1225974號商標,并在主營的教育領域獲得過雙重馳名認定。
商標局經審理認定:異議人注冊并使用在“學校(教育)、教育、培訓”服務上的“清華”商標曾被我局認定為馳名商標,被異議商標“清華緣”已構成對異議人馳名商標的摹仿,核準被異議商標注冊使用在其指定服務上容易誤導公眾,致使異議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據此,根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裁定第6921740號“清華緣”商標不予核準注冊。該案作為憑借馳名商標獲得特殊保護典型,足以可見該認定的必要性及其對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