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應該具備哪些性質
時間:2014-11-06  來源:  作者:北京商標注冊 編輯admin  瀏覽:3390
新穎性
新穎性,是指該創造或許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能;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許自己就相同的創造或許實用新型在請求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請求,并記載在請求日今后公布的專利請求文件或許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即該創造或許實用新型既不屬于現有技能,也不具有抵觸請求。
新穎性的判斷較為簡單:只要對比文件的技能方案完全公開了該創造或許實用新型的技能方案,則該創造或許實用新型便喪失新穎性。
創造性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能相比,該創造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創造性的判斷更為復雜,需要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及較強的檢索技巧,這是一個長期的積累過程。不過實用新型專利在審查時不進行創造性審查。
實用性
判斷要滿足下列條件:
專利法規定:“實用性,是指該創造或許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許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能夠制造或許使用,是指創造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大量制造,并且應用在工農業生產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時產生積極效果。這里必須指出的是,專利法并不要求其創造或許實用新型在請求專利之前已經經過生產實踐,而是分析和推斷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可以實現。 專利申請